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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可能这里四周都是不安全因素的缘故,纪初很难睡得沉,睁眼闭眼,看着房间里脱了水泥的墙壁一角,忽然让他想起花苑小区那个掉漆透出墙体的那个家。

说是家,那只不过他们租的。他们真正的家被那场大火烧成了灰烬,连带他的父母。

纪初并不爱去缅怀过去,也不爱说,在他看来痛苦和磨难在大,那都是自己的,反复提起翻不起多少人同情,反而会招致厌烦和幸灾乐祸,他又何必,而自己一味沉湎,只会让他陷入无边的消沉,他觉得这种消沉就像是迷雾,有时清有时明,会无意识的缠绕神经缝隙,左右他的思想,阻碍他的判断,会让他对还没有度过的每一天都变得畏首畏尾。

纪初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逝者已矣,他想如果父母活着,应该也会希望他们快乐,而不是悲伤。

所以其实比起总去想过去他更多的是畅想未来。

纪茹是很喜欢花苑小区那个家的。父母过世那年他在初中,住校,纪茹小学走读,只能都寄宿在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家,已经很好了,出事有人家肯收留他们这样的包袱,那家其实也并不富裕,纪初记得那家连带那个痴傻的幺儿,有六口人。

他放假都不敢去叨扰,纪茹平时也是睡厨房。

纪茹不曾说过那家有什么不好,但在他上初二那年有一天半夜她突然肿着两只眼睛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之后说什么都不肯回去了。

能租到这个房子很意外,当时他们根本就不够年龄,去警察局的话,也只会又被遣送回之前那个亲戚家,是他打临时工的一家洗车店里一个小姐姐看周末纪茹都只能来洗车店写作业,每天都要等他很晚觉得可怜,出面给他们租的,其实那个小姐姐年纪也不大,小小年纪就辍学出来打工养下头的弟弟,但她比他们好一点,也是他们的运气,那一年她刚成年。

纪初永远都记得初二期末,那个半夏。那个小姐姐叉着腰,挥舞着刚涂得鲜艳的红指甲,站在大街上跟矮胖的房东讨价还价争得脸红脖子粗,她像个小太妹,但纪初当时想的是,将来长大,要是能娶到这样的女孩子便是他的幸运。

搬进去很快,基本是交了定金,他跟纪茹就住了进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跟纪茹的东西不多,那么小的房间,他们两个人竟然都填不满,最开始房间连床都没有,都是后来他跟纪茹一件件置齐,渐渐变得温馨,一想起来就下意识觉得是归宿。

那个时候他跟纪茹在经过一天的学习以及生活的头脑风暴的休息空隙,就会聊未来,其实那个时候聊未来也是他跟纪茹两在他们贫瘠生活中的唯一支撑,纪茹就说,想去部队。

不知道她是不是受那场大火的影响——当年爸妈把他们托在窗台,是一个退伍军人徒手扒墙将他们抱下来

但纪初记得他当初是强烈反对,他看过很多当兵训练的视频,负重跑,勒得后背皮开肉绽,三天越野奇袭,有限条件下,只能吃生肉喝污水,他不希望纪茹去受这份罪,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严厉时候,也是纪茹唯一会和他争执的时候。

不过现在看来,早知会发生那件事,他应该不会,他跟纪茹会多一段美好的记忆而不是争吵。

那个时候的他,也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应该是虽然普通平庸却无波无澜,运气好,一辈子没有病痛,平安顺遂的度完这简单的一生。

可惜他不是先知,预测不到未来。

一个平凡得在放到无数群体漫长岁月中都激不起丝毫涟漪的周末,那群人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闯入他们的家,将他们好不容易得到的安身之所砸得面目全非,纪茹吓坏了,躲在他背后话都不清。

事发后他落到这般境地,陈毅他们总问他为什么?怎么敢?却从不曾过问他怕不怕,也只有陈钦问过他后不后悔。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好像是反问了他。但其实那时候他想告诉他,他不后悔,他不后悔他做的任何一决定。

包括那一次。

人都是自私的,进退两难的抉择,他只能保护一样他想保护的东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至于生死至于未来,对那个时候的他来说都无所谓,他只想救纪茹,哪怕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很清楚,这件事后,等待他的只有无尽的折磨和无休止地煎熬。

这一觉睡得不实却格外沉,醒来枕头是湿湿的,纪初好笑的望了望,感觉自己是越活越回去,小时候都没怎么掉过眼泪,怎么长大了,反而变得脆弱。

外面还有点太阳,纪初把枕芯抽出来,放到太阳底下。风暴之后的阳光,淡得发白,敷在人身上没什么温度,纪初坐在窗下,默默注视着自己透着青白的手腕,心说,是跟以前不一样了,这只腕子瘦了好多,皮肤薄得青筋都要透出来,纪初甚至怀疑用这只腕子还能不能通过北纲严苛的体考,可这仅仅才过了四个月,连半年都不到,想到这里,纪初无奈地发现人的这身躯壳有时候真的挺脆弱。

连他的身体都扛不住,也不知道陈姌怎么扛的,她好像病了快一年了,不过听说这次治疗好像有些起色,要真是这样,改天得好好谢谢那个威尔逊医生才可以。

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个机会,他身上的铁链是没有了,但在这里他也没有到处跑的权利,早上陈钦的负气离去也叫他不安,身边还有个地痞阿华,他真不知道自己能挺多久。

傍晚时分,那个阿华找人来安新的门,看见坐在窗边晒太阳的纪初,他不怀好意的目光就投了过来,“挺受累啊。”

他那种大烟腐蚀过的嗓音很刺耳,即便纪初不抬头都知道是谁,他下意识蹙眉,不明白这个阿华在说什么,也不想多问,回忆往昔已经让他心力交瘁,加之昨晚之后,他对这个阿华很难有好印象。

看他不搭话,阿华便走了过来,还没凑近,纪初就闻到他身上有股酸味,像是有什么东西从芯里腐朽出来,非常难闻,正常人身上一般多有汗味或者狐臭,不会出现这种水果腐烂的味道,除非他吸毒,想到这层,纪初心里就越发恶心。

大白天,何况那几位爷还在客厅商量事情,阿华并不敢太造次,只站在床头吊梢着眼睛看他,“你小子,昨晚那一球杆是冲我来的吧?怎么不告诉三少?”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你是不是也知道就算告诉了也没用?”

纪初几乎能听到他吞咽的咕咚声,厌恶得不行,可想到他在岛上的处境,他不好发作,这些天他虽不曾出门,却从阿华的所作所为当中能看出来,这几个人并没有将他当人,他拿不准一旦爆发冲突那几个先处置的是他还是这个阿华,而且据他观察,能随意出入这个宅子的人不多,除了那几个人的贴身保镖跟助理,便是这个阿华。

纪初一直都很清楚,他跟那几个男人隔着很大的恩怨,他实在没有多少信心他们会带他下岛,特别是今早之后,他想,倘若他们不肯,这个阿华没准是可以利用的,尽管要忍受恶心,可一个人连生命都面临威胁时,你就会发现,他长期赖以生存的譬如尊严节操就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反正他就这副躯壳早就破败不堪,跟谁又有什么区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想到这,纪初只得忍着恶心笑道,“我只是在和你闹着玩儿,”他偏了下头,窗外橘色光线浮在他眼角眉尾,“阿华哥,你不会真跟我计较吧?”

纪初的骨相是十分出众的,三庭五眼,既有古典的柔美又有男人的阳刚,是一种哪怕放在茫茫人海中,一下就能吸睛的长相,顶着这样一张是人都会多看两眼的脸,让他无论做什么都有着别样风情,尤其是他愿意放下自尊,放低身段的时候,那是相当的迷人。

阿华不定信他的鬼话,但看他柔软的姿态,骨头都酥了,那里顾得他说的是真的假的,垂涎欲滴地想要一亲芳泽,只是还没等他下一步动作,门口先传出一声嗤笑,“这是在做什么?当我这里是宾馆?专门供你们调情?”

并不是质问,那声音随意闲散,没多大情绪起伏,感觉就是觉得稀奇。

屋里两人大骇,尤其纪初,白着张脸看向门口。

倚在门框上的人影,身形挺拔,轮廓结实,英俊的脸上噙抹戏谑,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们看,不清楚看了多久,是陈牧。

纪初骇然地光速在脑海中搜寻了一遍自己刚才跟阿华的对话,发现自己的确是没什么纰漏,稍微平静了点。

这时候阿华也反应过来,快速走至门边,毕恭毕敬称呼了声,“二爷。”

“唔。”

陈牧微微点头,目光意味深长的在垂涎欲滴丑态毕现的阿华身上看了一圈,又落到纪初身上。他一向是知道屋里的这个男人的皮囊是好的,不然跟那件事有直接牵连的有六个,为什么单单他一个他们却迟迟不处置。只是他不清楚,这人竟然如此勾人。

即便什么都不做,就三两句话,竟就把阿华勾得魂都没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陈牧没多在意。

小岛地方偏僻,远离人群,一年半数都见不到新鲜货色,对这些刀口舔血乐衷于及时行乐的悍匪来说日子十分难熬,为防出事,这些被带上岛的小玩意本身就是一种默认的物资或者奖品,给阿华们使用那是迟早的事。

他只是双手环胸,站在门口,眯着眼睛将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不太明白的想,他既然有功夫朝阿华抛媚眼,为什么不明白讨好讨好他?难道在他眼里,他还不如阿华管用?

纪初始终将头撇向一边,尽管那抹流连在他身上的戏谑目光一直让他无法忽视,只是对方如果是陈钦,他可能会做好宠物的觉悟起来迎一迎,但是陈牧这个言而无信的人就算了吧。

嫌这里太逼仄,陈牧也没有进去的打算,只站在门口,看了会儿,之后插兜,弯腰,似笑非笑地睨着他,“出来一趟,有事给你做。”

见纪初不动,他又补充,“我们没兴趣养闲人。”

“小姌也要住在这里,宅子里不宜人多,除了做饭的老赵跟跑腿的阿华,家里就缺个打扫的佣人。”

他们几个都喜静,不喜欢家里太多人围绕,尤其是出门在外,有时候人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反而会增加危险指数。用这个人很好,几个月,他们也用熟了。

根本没兴趣等他,陈牧命令下完便走。

纪初一直揪着被子,低着头,只有在他提到陈姌的时候才微微缩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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