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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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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阔别以久的现实

神之际,门铃声响起,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男子,古胴色的肌肤,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衣,一头细碎的短发,浓眉大眼,有着阳光一般的笑脸,“你小子原来出来了呀,我还怕叫不醒你怎么办?”他就是大头同学,瞧瞧在游戏里把自己整得成什么样儿了?真的只有下调20%吗?

方信习惯性地损他一句:“来我这儿有必要把自己弄得这么人模狗样的吗?笑得再灿烂还是掩盖不了那张人皮下的邪恶。抽完了?不会是受不了自己抹脖子了吧。”

“嘿,哪能呀。”大头陪笑道,“不过你那葯忒生猛了些,下次要给好处记得打个招呼先,要不换别的方法也成,过了葯效我都还在抖,惯性真是种可怕的东西。”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不过“疯魔之体”可真是好东西,大头想想都流口水,这一流,瞬间就从帅哥变成了猪哥。

原来只要坚持完“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癫狂的六个时辰也就是12个小时,就会习得“疯魔之体。”

疯魔之体,力量和防御提高一倍,技能时间1小时,冷却时间一天。这玩意儿说白了就和西方背景游戏中的狂战士狂化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狂战士狂化以后可能会失去理智,而具有疯魔之体的人,不但理智保持清醒还能抵抗一定的心魔,只是行为乖张了些,每隔5分钟就会大笑三声。大头怀疑这是游戏开发商的恶搞之作。最搞笑的还是大雄,系统提示他感悟癫狂真谛,领悟高级武学“群魔乱舞”得意得把它演练了一遍,结果就是拿着西瓜刀在那乱砍,动作姿势步法跟之前抽风的时候一模一样,害得发誓三天不笑的月青帮众人一个个笑倒在地。

“你不会也会那个什么群魔乱舞吧?”大头纯粹是无意识的。

方信白了他一眼,一群庸人又哪知道其中奥秘?当然这话他不会说,他才不会给大头嘲笑他的机会。

简单地换洗一下,拉着大头出了门,在大头反独裁主义的抗议声中决定宵夜由他请。理由一:他是二世祖,比较有钱;理由二:让他习得了疯魔之体;理由三:为了让他好好的活着,方信受了重伤还落得个通缉犯的下场;理由四;刚出来,该由某人为他接风,理由五…

大头赶紧止住:“得,您说上哪吃吧,我直接给钱就成。”再说下去估计又得把哪年哪月的陈年旧帐翻出来。遇人不淑啊,他只有认栽了,反正也吃不了几个钱。

来到熟悉的大排档,老板娘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送了两碟下酒的小菜,旁边有几桌年龄相仿的小青年正在谈论着这次的庸城之乱,有个四眼仔正在给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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